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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(包括防雷、防静电)制度
目的
为确保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,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,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,特制定本制度。
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燃气和电气设备(包括防雷、防静电设施)的检查和管理。
职责与分工
1、设备管理部门:负责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日常管理、维护和检查。
2、安全管理部门:负责监督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,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。
3、相关部门:配合设备管理部门进行设备检查和管理,确保设备正常运行。
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
1、定期检查: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,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。
2、专项检查:在特殊情况下,如恶劣天气、设备故障等,应进行专项检查,确保设备安全。
3、检查内容:
a. 燃气设备:检查燃气管道、阀门、接口等是否完好,无泄漏现象;检查燃气报警装置是否正常运行。
b. 电气设备:检查电线、电缆是否老化、破损;检查设备接地、防雷、防静电设施是否完好;检查电器元件是否正常运行。
防雷、防静电设施的管理
1、防雷、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查、维护,确保设施完好。
2、在雷雨天气来临前,应对防雷、防静电设施进行专项检查,确保设施正常运行。
3、防雷、防静电设施的维护、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,确保安全。
制度执行与考核
1、设备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。
2、安全管理部门应对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、考核。
3、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,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应急处理
1、在燃气和电气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,应立即采取措施,确保人员安全。
2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,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组织人员抢险,同时报告相关部门。
附则
1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2、本制度的修改与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所有。
相关记录
1、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记录表
2、防雷、防静电设施检查记录表
3、设备故障处理记录表
4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记录表
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,可以确保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,保障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,减少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。